隨著大量公租房建成和交付使用,專業人員不足、服務水平不高、管理不規范等問題日益凸顯,難以滿足群眾需要
專家建議,要進一步規范購買內容,根據具有政府職能性、服務性和適宜市場化運作三個特點來合理界定購買范圍
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下發通知,確定在浙江、安徽、山東、湖北、廣西、四川、云南、陜西8個省(區)開展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工作,在試點地區建立健全公租房運營管理機制,完善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的管理制度與流程,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試點成果,為提升公租房運營管理能力提供支撐。
湖北省住建廳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各地公租房管理工作大多由當地住房保障部門承擔,隨著大量公租房建成和交付使用,專業人員不足、服務水平不高、管理不規范等問題日益凸顯,難以滿足群眾需要。采取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是解決當前公租房一些管理問題的有效手段。
現實情況是,公租房后續管理中,需要及時清退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對象,還要按時收繳租金,但住戶以各種理由拒不騰退或拒不支付租金的現象普遍存在,管理部門往往要付出大量人力和時間來處理,對公租房正常運轉造成了阻礙。
事實上,各地在公租房管理上的難題普遍存在。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吸引專業企業和機構參與公租房運營管理,可以有效提高運營專業化、規范化水平,可使公租房運營更加順暢,管理機制也進一步完善。
“當前,我國公租房大規模建設時期已基本結束,住房保障工作重心由建設為主轉變為管理為主。”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長劉霞表示,如何通過專業化規范化的管理,把住房保障這件好事辦好尤為重要和迫切。因此,開展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是形勢使然,各地務必要高度重視,有序推進試點工作。
根據《推行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的試點方案》,政府購買內容主要為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項,包括組織選房,租賃合同簽訂、續簽、變更,辦理入住手續,采集新入住住戶基本信息,建立住戶檔案,辦理退房手續;不得包括對保障資格的準入和取消;租金收繳和房屋使用管理事項,主要包括租金代收代繳、催繳,日常使用情況巡查,及時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并采集證據上報;維修養護事項,主要包括公租房項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管理;綜合管理事項,主要包括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建設和維護,信息采集和錄入;智能化管理系統及監測平臺建設和維護;社會調查、績效評價及群眾滿意度測評。
業內專家表示,開展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有利于創建更加公平的公租房管理模式,鳩占鵲巢者將會被加快清退。
同時,《方案》明確,試點地區要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和公租房運營管理現狀,合理確定購買內容,將適合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提供的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的指導性目錄,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
那么,什么樣的機構可以承接政府購買服務?根據《方案》,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主體是依法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的社會組織以及經國務院批準免予登記但不由財政撥款保障的社會組織;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業主管部門登記成立的企業等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以及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政策規定,劃為公益二類的事業單位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具備服務提供條件和能力的個體工商戶或自然人。
劉霞強調,要進一步規范購買內容,根據具有政府職能性、服務性和適宜市場化運作3個特點來合理界定購買范圍,科學確定承接主體,確保管理隊伍具備相應職業素養,管理工作達到專業化規范化要求,明確規范的服務標準,確保管理服務工作可量化,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機制,為資金結算、承接主體續約管理、下一年度預算確定提供有力依據。 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如有文章來源系網絡轉載,本網系信息發布平臺,如有侵權,請聯系本網及時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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